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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畢業班同學領取學位證書相關事宜

發布日期 : 2024-05-14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5-15
承辦單位: 註冊組

 

說明:

  1. 大學部及專科部畢業同學請依規定於6/17日(一)持印章向各系(科)助理領取學位證書。
  2. 碩士班畢業研究生6/17日(一)起皆可至註冊組辦理離校手續並領取學位證書,本校碩士 學位考試辦法第7條規定,擷錄部分條文如后:學位考試及格者,應儘速完成論文或技術報告 修改,取得論文審定書,再至本校圖書館網站,完成上傳論文摘要和全文電子檔,並選擇論文 授權方式。待資圖處查驗通過後,需於畢業前將論文(精裝一冊)繳交至本校資圖處圖書館, 並簽署授權書與繳交論文至系所及教務處各一冊,始得辦理離校手續,取得碩士學位證書。 前述程序時間底限應於次一學期開學日前完成,未依規定時間及程序完成者,須辦理註冊手續 ,並視同尚未畢業。至修業期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,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,並依規定退學。

備註:

  1. 大學部及專科部應屆畢業班離校手續完成與否為線上註記,請同學務必於 (6/12日~6/14日) 上網查詢是否有缺繳資料或欠、退費待處理,如有缺繳者請自行至各單位完成手續後持〝證明單〞 至教務處註冊組(無缺繳者免辦),敬請同學配合辦理!!!
    離校手續查詢路徑:校園入口網登入 → 學生資訊系統 → 離校手續調查
  2. 延修生無論上、下學期有無缺修學分,均應於每學期開學一週內到校辦理註冊或休學手續,逾期 未辦理者將依學則規定予以退學。

順祝 鵬程萬里 身體健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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